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4-1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人大转来未小刚代表的《关于支持铅山工业园化工集中区认定江西省化工园区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职能,并与未小刚代表沟通,现将我厅协办意见函告贵厅,请统一答复。
按照《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流程(试行)》要求,我厅同意认定铅山工业园化工集中区为化工园区,并于2024年2月8日将《关于开展工业园化工集中区认定审核和复核工作的复函》报送贵厅。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4/4/7/art_40690_4840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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