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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石油南充燕儿窝油库迁建项目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215号)

时间:2024-05-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中国石油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南充燕儿窝油库迁建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中石油南充燕儿窝油库迁建项目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305-510000-04-01-870544)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中石油燕儿窝油库迁建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为提高油库的运输装卸和仓储能力,满足南充地区成品油供应需求,同意建设中石油南充燕儿窝油库迁建项目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现代物流园。

  三、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装卸区设装卸线2条,还建客车技术整备站线路1条(K5线),拆除K4线并向北2米还建。线路铺轨全长2.432公里。

  四、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铁路专用线;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3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400米;牵引种类:内燃;牵引质量:4000吨;闭塞类型:电话闭塞。

  五、工程总投资5513.32万元,项目资本金5513.32万元,占总投资的100%,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出资。

  六、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本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请南充市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环境,配合我委完成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项目业主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环评、水保等开工前相关手续,没有落实安全措施和环保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要细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控工程安全质量,落实安全生产、安全质量防护、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项目业主单位应尽快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运输收益、安全管理等相关协议。

  十、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一、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者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燕儿窝油库迁建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代码:2305-510000-04-01-870544)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设    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施    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监    理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设    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登记或选择。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4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fgw.sc.gov.cn/sfgw/c106082/2024/5/28/dee214fc7e064c5b82c4a3b76187d4f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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